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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首件地理标志“峄城石榴”注册成功[2008年2月27日] | |||||
近日,枣庄市工商局峄城分局协助峄城区申报的“峄城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在2008年第3期的商标公告中公告。这标志着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 峄城区石榴栽培历史2000余年,石榴种植面积12万亩, 1995年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石榴之乡”。峄城石榴以其个大皮薄,色泽鲜艳光洁,籽粒晶莹饱满的特点而闻名,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但一直缺少有效的商标保护和名牌效应。对此,分局自200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品牌强市”和市局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指示精神,立足商标监管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品牌兴农工作。局长亲自挂帅,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带领有关人员积极收集和整理峄城石榴认定标志产区位于榴园镇辖区内的王府山庄、魏楼、白楼、曹马、小庄子、北孙庄、和顺庄、朱村8个行政村,东经117°22′至49′,北纬34°35′至51′,生产面积达2000公顷。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体现出峄城石榴品牌的社会认同性、稳定有效性、效益广泛性,同时,也显示出峄城区农产品品牌具有很强的“市场开拓力、科技创新力、规模推进力。 这一商标的成功注册,对于推进峄城石榴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峄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打造“冠世榴园”强势旅游品牌注入活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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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解读薛城区石榴山庄的历史记忆[2008年1月13日] ·枣庄力推峄城冠世榴园 [200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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